国家发改委、铁道部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
2010-03-11 | 编辑:enablesi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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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1日,国家发改委、铁道部联合下发“发改价格[2009]3103号文”,决定自2009年12月13日起,调整国家铁路货物运输价格。有关事项如下:
一、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平均每吨公里提高0.7分钱,即由现行平均每吨公里9.61分钱提高到10.31分钱。其中,运营价格由平均每吨公里6.31分钱提高到7.01分钱,铁路建设基金维持现行每吨公里3.3分钱的标准不变。调整后的《铁路货物运价率表》见下表。
二、铁路运输企业要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及时修改有关运价明码标价公告内容;继续加强运输组织工作,优先保证重点物资和人民生活必需品运输,努力增加市场供给。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控,严格控制铁路运价调整的后续连锁反应,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对铁路运输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铁路运输价格和收费秩序,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运费计算办法:整车货物每吨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零担货物每10千克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集装箱货物每箱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
《铁路货物运价率表》
办理类别 |
运价号 |
基价1 |
基价2 |
|
单位 |
标准 |
单位 |
标准 |
整车 |
1 |
元/吨 |
6.2 |
元/吨公里 |
0.036 |
2 |
元/吨 |
6.8 |
元/吨公里 |
0.0432 |
3 |
元/吨 |
8.5 |
元/吨公里 |
0.0484 |
4 |
元/吨 |
10.5 |
元/吨公里 |
0.0537 |
5 |
元/吨 |
11.4 |
元/吨公里 |
0.0612 |
6 |
元/吨 |
16.8 |
元/吨公里 |
0.0845 |
7 |
元/轴公里 |
|
|
0.2795 |
零担 |
21 |
元/10 千克 |
0.122 |
元/10 千克公里 |
0.0006 |
22 |
元/10 千克 |
0.171 |
元/10 千克公里 |
0.00087 |
集装箱 |
1吨箱 |
元/箱 |
10.7 |
元/箱公里 |
0.0414 |
20英尺箱 |
元/箱 |
249.2 |
元/箱公里 |
1.17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