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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政府将主导能源“金三角”开发
2010-12-16 | 编辑:wy | 【
    最近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陕甘蒙宁(“金三角”)能源综合开发指导意见》将于2011年1月提出,在征求地方和有关部门意见后,将上报国务院审批。业内普遍认为,这意味着“十二五”期间,中央政府将从国家战略层面推进西部“金三角”地区的能源综合开发利用。
    据了解,“金三角”原本只包括陕西榆林、内蒙古鄂尔多斯和宁夏宁东。由于三地正好构成一个几何三角形态,又蕴藏着超过全国40%的煤炭资源、50%的岩盐资源和40多亿吨的油气资源,以及丰富的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资源,因此被誉为能源“金三角”。今年10月,国家有关部门考虑到陕西延安地区和甘肃陇东地区与榆林、宁东、鄂尔多斯地缘相近,资源禀赋特点相似,资源开发相关性极强,最终将两地也纳入“金三角”范畴。
    今年以来,“金三角”地区的能源开发利用受到了中央政府的重视。2月27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宁夏视察时指出,宁东、榆林、鄂尔多斯三大能源基地,如果进行整体规划、统筹考虑、有序推进,就可能成为我国十分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在国家全局当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此后,能源“金三角”综合开发被列入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9月15日,中国能源化工“金三角”发展战略高峰论坛在银川举行。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在会上公开表示,“金三角”是中国未来能源供应增长的主力军,是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10月下旬,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陕甘蒙宁(“金三角”)能源综合开发指导意见》起草工作启动会议,决定由国家能源局牵头,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和单位以及陕、甘、蒙、宁四省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2011年1月提出《陕甘蒙宁(“金三角”)能源综合开发指导意见》。据了解,该意见将明确“金三角”能源开发的定位、发展目标、产业发展布局、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等。目前6个专题研究组已赴4省区开展实地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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