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出台的《山西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明确,到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4000万吨,保留独立焦企60户左右。其中,形成1000万吨级特大型企业2户,500万吨级大型企业5户。“十二五”末,山西焦炭实际产能应动态控制在1.2亿吨左右。 《意见》指出,未来山西将对煤转化产品精深加工给予贴息等支持,鼓励焦化企业建设焦炉煤气、煤焦油、粗苯等集中加工装置;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将焦炉煤气化工合成烯烃或天然气,促进煤化工初级产品向精细化产品转变。力争到2011年年底,全省形成焦油加工能力300万吨以上,粗苯精制能力100万吨以上,焦炉煤气制甲醇250万吨以上,2015年上述产品形成一定规模优势。到2015年,山西全省要形成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甲醇合成烯烃项目,初步形成焦化产业“以化为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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