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关于甲醇行业有序发展的意见
中国氮肥工业协会甲醇专业委员会
(2012年3月16日通过)
甲醇是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和能源替代品。以甲醇为基础的下游产品众多,特别是甲醇制烯烃和甲醇燃料等新兴下游产品的应用开发,为甲醇开拓了更为广阔的应用前景,使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更为重要。随着新兴煤化工产业的发展,甲醇出现了投资过热、违规建设、无序发展的问题,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为引导行业加强自律、规范发展,中国氮肥工业协会甲醇专业委员会特提出促进甲醇行业有序发展的建议:
第一,认真贯彻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关于规范煤化工产业有序发展的通知》精神,不再新建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甲醇项目(综合利用除外)。
第二,新建甲醇项目必须条件具备、技术先进、布局合理、手续齐全,应同时配套建设有市场容量的下游产品。
第三,大型甲醇企业要发挥自身技术、管理和当地的资源优势,搞好产品结构调整,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新能源等领域中的高技术含量、有市场需求、附加值高的延伸产品,优先选择发展资源综合利用型产品,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四,山西、上海、陕西等地的甲醇企业应积极参与工信部组织的甲醇燃料(甲醇汽油)的试点工作,搞好添加剂的研发、优选,解决应用及环保等技术问题,推进相关标准的制订和流通渠道的建设。
第五,不建设年产50万吨及以下煤经甲醇制烯烃项目。甲醇制烯烃项目的建设要在示范项目的评估、完善的基础上,适时、适度推广,不能一哄而上,盲目发展。
第六,甲醇企业要提高社会责任意识,搞好节能减排工作,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企业要加大技术创新力度,积极采用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做好三废的资源化利用,实现清洁生产。
第七,大型甲醇企业要加强与下游企业的联合与合作,实现多种形式的产用对接,通过产业链的整合实现上、下游一体化发展。
第八,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遏制无序竞争。企业应按照市场需求理性组织生产,全行业共同携手、自觉维护市场的稳定与繁荣。
第九,企业要积极参与行业共享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片区的市场研究活动,加强片区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为企业生产经营工作提供服务。
第十,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应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实现落后产能的平稳退出,建议国家出台能耗、环保及清洁生产等相关限额标准,对没有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和清洁生产标准的甲醇装置采取限期淘汰措施;对主动退出的落后企业,政府给予资金、税收等方面的补贴及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