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保厅对外发布《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名单公布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今后将对外公布环保不达标企业环境违法及整改情况,以公众监督方式,促进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山西省环保厅表示,本办法所指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是指因企业偷排漏排、未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环保治理设施不运行或运行不正常等原因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超总量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生产企业。
版权所有 中国甲醇网 京ICP备11017103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328号
中国氮肥工业协会 电话:010-82032114 传真:010-82038259 email:cnfia@vip.126.com 网站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