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向环保部提出不应将甲醇产品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名录的意见
2014-09-04 | 编辑:wy |
【
大
中
小】
2014年8月27日,中国氮肥工业协会顾问马津平、总工程师曹占高、甲醇专委会秘书长韦勇、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产业发展部节能与低碳发展处处长李永亮、醇醚燃料及醇醚清洁汽车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降连保、河北正元集团总裁刘金成等一行9人到国家环保部政策法规司汇报甲醇产业情况,提出不应将甲醇产品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名录的意见。 韦勇秘书长作为代表综合汇报,认为不应该把甲醇列入“双高”产品。首先甲醇是基础化工原料,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一是甲醇下游产品众多,与国民经济及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二是近年来我国甲醇生产消费迅猛增长,已经成为全球产需第一大国,三是甲醇可部分替代石油,降低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对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四是甲醇生产对维护和促进氮肥行业健康发展,支持“三农”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五是甲醇还是一种优质清洁燃料;其次甲醇不属于高污染产品,甲醇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不存在污染严重、难以治理的情况;再次,甲醇不是高环境风险产品,一是甲醇较汽油等化工产品环境风险低,二是甲醇毒性属于中等危害,三是我国甲醇生产规范,不易发生严重污染事故。最后,欢迎环保部组织专家到企业调研或召开专家论证会。 政策法规司领导认为汇报内容全面可信,将会转给其它司局专家,听取专家意见,并表示很乐意和行业企业专家交换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