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推动煤炭行业调控总量优化布局
2014-11-02 | 编辑:assu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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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国家能源局公布 《关于调控煤炭总量优化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对煤炭行业总量调控、优化布局、项目审批、产能管理和深化改革等工作提出一系列具体意见。按照能源局的部署,今后一段时间,东部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煤矿项目,中部地区保持合理开发强度,按照“退一建一”模式,适度建设资源枯竭煤矿生产接续项目,西部地区重点围绕以电力外送为主的千万级大型煤电基地和现代煤化工项目用煤需要,在充分利用现有煤矿生产能力的前提下,新建配套煤矿项目。
《意见》称,继续淘汰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淘汰9万吨/年以上、30万吨/年以下煤矿,鼓励各地主动关闭灾害严重或扭亏无望矿井。实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与煤矿项目建设挂钩,凡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务的地区,一律暂停核准新建煤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