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信息
发改委对电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发布时间:2011-12-02    

 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调整煤炭和电力价格的一揽子政策。自2011年12月1日起,将全国燃煤电厂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约2.6分钱,对安装并正常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电厂试行脱硝电价政策,目前每千瓦时加价0.8分钱,但仍有待进一步明确。同时,发改委规定2012年度合同电煤价格涨幅不得超过上年合同价格的5%,自2012年1月1日起,对市场交易电煤实行最高限价,秦皇岛等环渤海地区主要港口5500大卡电煤平仓价最高不得超过每吨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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