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信息
化工等6大行业将实行特别排放限值
发布时间:2013-02-27    
环保部2月19日确定,将采取严格的大气环境管理措施,在重点控制区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新增量,倒逼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企业的技术进步,从而推动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会议确定,这次纳入特别排放限值的重点控制区,共涉及19个省(区、市)4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重污染行业以及燃煤工业锅炉的新建项目,火电、钢铁、石化工业以及燃煤工业锅炉的现有项目。这些地区从2013年3月1日起,新受理的火电、钢铁环评项目将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石化、化工、有色、水泥行业,以及燃煤工业锅炉等项目待相应的排放标准修订完善并明确特别限值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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