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氮肥、甲醇生产企业(集团公司):
为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引导“十三五”期间氮肥、甲醇工业的循环发展和绿色发展,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决定对“十二五”期间在能源、资源节约和污染物减排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有关事项如下:
一、获奖荣誉
能源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十二五”期间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的单位,授予“‘十二五’期间氮肥、甲醇行业节能减排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获奖企业负责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领导授予“‘十二五’期间氮肥、甲醇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人)。
二、评审程序
1、“先进单位”的申报采取单位自主申报方式。单位填报《“十二五”期间氮肥、甲醇行业节能减排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
2、“先进个人”的申报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单位填报《“十二五”期间氮肥、甲醇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
以上两项在申报期内同时申报。
3、协会成立“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首先审定“先进单位评分标准”,然后根据审定通过的“先进单位评分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分,并按分值高低排序,确定“先进单位”初选名单。
4、评审委员会根据“先进单位”初选名单,对其所推荐的“先进个人”按推荐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先进个人”初选名单。
5、初选名单将在中国氮肥网、中国甲醇网、《中国氮肥信息》、《中国甲醇生产与市场》上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6、将上述两项初选名单和公示意见一并报协会常务理事会审查、批准。
7、协会将在“2016年中国氮肥、甲醇技术大会”期间表彰 “‘十二五’期间氮肥、甲醇行业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十二五’期间氮肥、甲醇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先进个人”并颁发获奖证书。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填写《“十二五”期间氮肥、甲醇行业节能减排先进单位申报表》和《“十二五”期间氮肥、甲醇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要求一式十份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3月31日前寄至协会,同时请将两项申报表的电子版发协会。
电子版表格可登录“中国氮肥网”或“中国甲醇网”下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东升 王 辉 孙绍华
电 话:010-62012905,82039551
传 真:010-82032742 E-mail :dfxhjsb@163.com
邮 编:100029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A座110室
附件1:“十二五”期间氮肥、甲醇行业节能减排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2:“十二五”期间氮肥、甲醇行业节能减排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