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环保部:重点监控企业需自行监测并公开污染信息
发布时间:2013-05-16    
环保部日前公布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应对水污染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厂界噪声进行自行监测,并要求这些企业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安装统一的标识牌。同时,环保部鼓励公众举报不依法履行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义务的企业。对于企业拒不开展自行监测、不发布自行监测信息人企业,环保部称,在代其公开信息的同时,将对其进行处罚。
据环保部介绍,目前各企业公布的环境报告书中,几乎没有与污染排放相关的信息,关于企业污染信息强制公开的执行也是相当乏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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