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污染物排放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2014-09-26 | 编辑:assu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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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目前正在对由两大石油公司主要负责编制的《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标准的编制说明称,实施本标准后与现行标准比,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可减排水污染物COD约30%,氨氮约20%,水特征有机污染物约30%;减排大气常规污染物约50%,有机特征大气污染物95%。
据介绍,标准规定了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它适用于现有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同时,标准水污染物因子包括COD、BOD、pH、总有机碳、石油类等14项常规二类污染物;工业废水特征污染物61项;包括总铬、六价铬等7项一类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因子包括常规大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以及43种特征有机污染物。
目前,适用于石化工业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仍然是《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等现行国家污染物综合性排放标准,我国没有专门的石化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这是环保部编制标准的一个最根本的原因。 |